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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屈光检查与处理流程

2013-11-02 17:24:07 来源: 多宝视

  弱视的屈光检查与处理流程
弱视的屈光检查与处理流程
  备注1:
  初步问诊(除了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外),有无近距离视物?眯眼?视物重影?斜眼?偏斜性质、程度、发生时间与频率,体检发现视力低于正常年龄儿童的视力标准?有否斜视、弱视、深度屈光不正等家族病史,有否早产史,有否吸氧史?出生体重?
  备注2:裸眼视力(远、近)的检查
裸眼视力(远、近)的检查
  备注3:
  外眼检查:使用裂隙灯检查眼睑、屈光介质以排除上睑下垂、白内障等引起视觉发育异常病因,检查双眼瞳孔反应排除传入神经性疾病。
  备注4:
  眼底以及注视性质检查:使用检眼镜检查眼底,排除视盘、视神经和视网膜等器质性病变。
  视力是诊断弱视及评估弱视患者视功能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所指的中心视力反映黄斑中心凹的视敏度。注视部位不同,视力不同,弱视治疗的方法和效果也不同。所以,注视性质的检查对弱视尤其中重度弱视应是必查项目之一。
注视性质检查
检查方法:眼底投射镜
  备注5:
  眼位检查:斜视是弱视发病最常见的病因之一,同时弱视尤其单眼弱视有时也是知觉性斜视的形成原因,有些小角度斜视(微小斜视)更易造成弱视,又比较隐匿不易发现。因此眼球位置的检查是一个常规性操作程序。常用检查方法:1、角膜映光法;2、单眼遮盖去遮盖法;3、交替遮盖法;4、三棱镜照射法、三棱镜遮盖法;5、综合验光仪;6、同时机法。
  备注6:
  散瞳验光:弱视患儿的屈光状态及屈光不正的度数应当在睫状肌充分麻痹的情况下验光来确定,也即人们常说的散瞳验光。
  儿童时期,尤其7岁以下儿童,屈光状态变化较大,相隔一段时间重复散瞳检查是必要的,一般3岁以下儿童可以每半年散瞳验光1次,3岁以上每一年散瞳验光1次。
  备注7:
  角膜曲率和眼轴长度测量:通过角膜曲率测量,了解顾客散光成分的构成,为矫正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通过眼轴长度的测量,了解儿童正视化的进展。
  备注8:综合验光仪屈光检查流程
综合验光仪屈光检查流程
  备注9:功能检查流程
视功能检查流程
  备注10:
  结合上述检查,确定弱视类型
  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或是两只眼的视力相差两行以上。
  弱视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
  鉴别诊断:1、病理性近视;2、轻度视神经萎缩;3、屈光不正矫正不足;4、儿童视力发育不良。
  备注11:弱视矫正方案
弱视矫正方案
  备注12:弱视的治疗评估:视力矫正到1.0、双眼调节等量同步、双眼有同时视和融合功能、双眼有立体视,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

  资料来源:天津万里路视光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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